您现在的位置:中考武汉站 > 中考报考 > 中考政策 > 正文
来源:中考网 作者:中考网 2011-04-26 16:12:05
十九、省级示范高中今年怎样招收分配生?
答:《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厅[2004]2号)指出:各地区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试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分配、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等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办法,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均衡发展。
(1)分配生的招录比例由去年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指令性招生计划的30%增加到35%。
(2)各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然后由有关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检测,检测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检测后,按照区教育局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分配生的名额,1:1择优确定分配生候选名单,送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审核后公示。
(3)被市教育局审定通过的取得分配生资格的候选考生,在填报志愿时,相应批次的指令计划必须与其所分配的学校一致,不能填报其他学校,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4)取得分配生资格的候选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分配生候选考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指令录取线下40分内录取,最低不得低于示范学校录取资格线。
(5)分配生在提前批录取。已被确认录取的分配生不得参加其它学校的录取;没有被录取为分配生的学生,按照中招正常程序和考生志愿进行招录。
2008-2018年武汉中考中考真题汇总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百万名校真题直接下载!>>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