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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招考办 作者:武汉中考网整理 2013-04-11 14:12:18
十六、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的程序是什么?
答:具体招录程序是:
⑴分配计划:各区教育局根据2013年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指令计划的45%确定招录分配生的名额。以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按比例均衡分配名额。
⑵区校推荐:各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然后由有关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检测,检测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检测后,按照区教育局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分配生的名额,1:1择优确定分配生候选名单,先后送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审核。
⑶名单公示: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的分配生候选名单,在武汉招考网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8日-5月2日。公示期间,市、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⑷填报志愿: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的取得分配生资格的候选考生,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不能填报其他学校,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⑸考试录取:取得分配生资格的候选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分配生候选考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指令录取线下30分(含30分)内录取,不得低于示范学校录取资格线。已被确认录取的分配生不得参加其它学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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