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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中考网整理 作者:武汉中考网整理 2013-04-28 14:19:47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向社会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规范招生工作秩序,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中招咨询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宣传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秩序
二、活动时间
4月29日(星期一)上午9:30—11:00
三、咨询地点
江岸区 | 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 |
江汉区 | 武汉市第六十八中学 |
硚口区 | 武汉市第十一中学 |
汉阳区 | 武汉市钟家村中学 |
武昌区 | 武汉市第二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青山区 | 武汉市钢城十一中 |
洪山区 | 武汉市马房山中学 |
武汉开发区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 |
东湖开发区 | 武汉市光谷第二高级中学 |
咨询地点分设在各中心城区和2个开发区。
四、活动内容
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办学特色。
五、组织方式
由各区教育局负责,召集辖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加咨询活动,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按属地参加所在区咨询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市教育局由徐定斌局长、田文江副局长、纪工委高冬媛书记负责,基础教育处牵头,办公室、宣传部、职成处、监察室、招考办参与组织,4月29日派员到各区督查。各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对所在区中招咨询活动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各区要迅速制定咨询活动组织方案,于4月22日(星期一)16:00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电话(传真):65608524,电子邮箱:65608465@163.com。
2.规范宣传。坚持实施“阳光招生”和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招生程序,实事求是宣传咨询。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作任何形式的中招咨询宣传。
3.严肃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教育局有关规范中考招生工作规定,严禁虚假宣传、协议招生、地方保护、有偿招生、违规揽抢生源、超范围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4.确保安全。各区教育局要制定专门的安全预案,确保咨询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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