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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武汉站 作者:周末礼拜天 2016-04-01 11:12:13
各有关区教育局,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政策规定,市教育局决定2016年继续在全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女生优胜奖”推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评范围和对象
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等6个新城区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女生(须持有农村户籍)。
二、推评条件和比例
(一)推评条件
除具备相应学段市级优秀学生基本条件外,在逆境中积极、乐观地面对学习和生活方面表现尤为突出。
(二)推评比例
推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女生优胜奖”,按各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女生(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七至九年级)的5‰确定(具体分配名额见下表),小学一年级不推评“女生优胜奖”。
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含简易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一律参加所在区推评,各区应在推评时予以统筹考虑。
三、推评办法和程序
(一)民主推荐
由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推荐指标,经集体研究决定名额分配到班级,由学生、班主任、科任教师民主推荐产生,并按照推评标准综合考评。
(二)张榜公示
学校将民主推荐的“女生优胜奖”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事迹在校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三)呈报审批
学校将师生公认的“女生优胜奖”候选人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在区内进行公示。待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复核。
(四)认定通报
经市教育局复核的“女生优胜奖”候选人,在市教育局政务网和市级有关新闻媒体公示。待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对获奖学生通报,颁发证书。对初中毕业年级获奖学生,将享受本年度中考总成绩加5分的优录政策,并作为高中学校录取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有关区、校要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女生优胜奖”推评工作。推评过程中,要严格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结果师生公认、公信度高。推荐名额须严格按照比例分配,落实到人,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弃权,多报材料将予以退还。
(二)把握进度,抓好落实
各有关区、校要认真填报《“女生优胜奖”学生申报表》(点击下载:2016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女生优胜奖”学生申报表.doc(37KB,下载次数:0))、《学生名册》,4月14日(具体进度安排与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材料申报同步),以区为单位将《学生名册》、区级推荐报告(含工作程序、区校公示等情况)(各一式1份)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整个推评工作结束后,各区要及时将各类奖证发放到校,督促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中学5月4日前、小学6月1日前)将证书发放至获奖学生。
(三)积极学习,广泛宣传
各有关区、校要抓住活动契机,号召广大中小学生向品学兼优、进步显著的农村女生学习,学习他们“身处逆境,追求上进”的优秀品质,促进城乡孩子同成长、共进步。要加强舆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女孩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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