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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武汉站 作者:中考帮主 2017-10-11 16:52:38
以下分配生申报条件,不是教育局明文规定的是?
1.A.学生必须是武汉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
2.B.学生品学兼优,受到公认,在初中阶段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3.C.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要达到4A1B以上(含4A1B)
4.D.元月调考成绩必须达到录取学校划定的参考线
此题选D,元调成绩不是教育局明文规定的分配生申报条件哦!而其它三项都是2017年分配生申报条件,且3条均要满足。
分配生申报条件如下:
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情确定,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
(2)品学兼优,受到公认,在初中阶段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3)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
当然啦,大部分家长们都已经知道仅仅满足上方条件有时候也很难抢到这难能可贵的分配生名额,毕竟分配生可降分录取,所以通常学校会加个条件——元调成绩或者平时成绩排名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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