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考武汉站 > 中考报考 > 中考政策 > 正文
来源:武汉市教育局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04-10 11:29:44
六、政策性优录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参加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1.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4.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应届毕业年级被评为“女生优胜奖”的女生。
2.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少数民族子女。
3.初中阶段市级科技小人才获得者。
(四)申报
具备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相关优录申报表,由相关部门认定资格。申报表先由考生毕业学校确认,然后报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认定。各种政策性优录手续必须在4月24日前办理完毕。
所有政策性优录考生的名单录取前须公示。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政策性优录资格,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同时具备多种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1种,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
既具有分配生候选资格或特长生资格,又具有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在按分配生或特长生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性优录;若未被相应学校录取,其分配生候选资格或特长生资格将失效,在参加其他学校录取时仍可享受政策性优录加分。
七、有关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各有关学校应自觉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考试政策,熟悉招生考试业务,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宣传,通过多种方式深入、细致地宣传各项政策、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印制的《武汉中考》和《2018年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问答》免费发放到每位考生手中,使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有关招生考试信息。
(二)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考点学校应认真做好考务组织和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坚决杜绝试卷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要严肃考风考纪,严防违纪舞弊事件发生。各评卷点要加强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评卷教师的积极性,规范评卷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各项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施“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严禁发放和收受与招生相关,作为提供和招揽考生报酬的劳务费、奖金或其它形式的费用提成及实物;严禁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非法招生活动或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组织或参加除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之外的中考招生咨询宣传活动;严禁虚假和欺诈宣传或以诋毁其他学校的方式获取生源;严禁提前预录学生或承诺就读,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无普高学籍学生在校借读;严禁以任何形式向社会机构或个人泄露考生信息;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
(四)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志愿填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充分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考生志愿必须由本人填报。严禁阻挠、强制、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通过“湖北阳光招生”短信特服号码“10639678”直接向考生发放登录平台密码后,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的用户名和密码发给考生。
对于招生考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它
本通知中高中阶段学校是指普通高中学校、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学、成人中专学校、技工学校。
本通知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2008-2018年武汉中考中考真题汇总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百万名校真题直接下载!>>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