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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04-11 15:47:47
各有关区教育局,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政策规定,市教育局决定2018年继续在全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女生优胜奖”推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评范围和对象
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等新城区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女生(应持有农村户籍、且在非城关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二、推评条件和比例
(一)推评条件
除具备相应学段市级优秀学生基本条件外,在积极乐观面对学习、生活和成长方面尤为突出。
(二)推评比例
推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女生优胜奖”,按照各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女生(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七至九年级)的5‰确定(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小学一年级不推评“女生优胜奖”。
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含简易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律参加所在区推评,各区应在推评时予以统筹考虑。
三、推评办法和程序
(一)民主推荐
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推荐指标,经集体研究决定名额分配到班级,由学生、班主任、科任教师民主推荐产生,并按照推评标准综合考评。
(二)张榜公示
学校将民主推荐的“女生优胜奖”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事迹在校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三)呈报审批
学校将师生公认的“女生优胜奖”候选人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在区内进行公示。待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复核。
(四)认定通报
经市教育局复核的“女生优胜奖”候选人,在市教育局政务网(http://jyj.wuhan.gov.cn)和市级有关新闻媒体公示。待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对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布,颁发证书。对初中毕业年级获奖学生,享受2018年中考总成绩加5分的优录政策,并作为高中学校录取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组织
各有关区、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女生优胜奖”推评工作,切实将好事办好。推评过程中,严格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结果师生公认、公信度高。坚决杜绝推评过程中,特别是在涉及中考优录加分的初中毕业年级“女生优胜奖”推评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分配名额严格按照比例分配,落实到人,并适度向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倾斜。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弃权,多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二)把握进度,抓好落实
各有关区、校要认真填报《“女生优胜奖”学生申报表》(见附件2,各区留存备查)、《学生名册》(电子文档为excel格式,见附件3),4月26日,以区为单位将《学生名册》、区级推荐报告(含工作程序、区校公示等情况)(各一式1份)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整个推评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证书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加强关爱,改进工作
各有关区、校要围绕构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针对农村义务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6〕128号)要求,认真履行教育关爱保护责任。加强舆论宣传,号召广大中小学生向优秀的农村女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女童学习,营造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农村女孩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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