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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招生办公室 作者:中考网 2011-02-23 09:51:49
(四)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侨眷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子女。
1、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毕业学校申请领取或在武汉招考办网站上下载(www.whzkb.cn)《武汉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华侨、归侨、侨眷、台湾籍考生审批表》,并填写相关内容。
2、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在“审核单位意见栏”签名盖章;
3、考生父亲或母亲单位签名盖章;
4、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凭华侨证、归侨证、侨眷证原件和户口到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侨政处办理审核手续,审核人签名、盖章。
5、其中侨眷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子女优录的考生,要将其父亲或母亲的高知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毕业学校,由毕业学校交各区招考办审核并签字盖章。
台湾籍考生凭台湾籍户口原件到台湾同胞联谊会确认其身份,再到市政府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联络处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名。
以上各项优录审批表相关单位审核盖章后,考生或家长交毕业学校集中,由毕业学校交各区招考办,各区招考办在4月30日前交市招考办复审盖章,录入报名信息。
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侨港澳处地址:汉口沿江大道188号,市政府六号楼,联系电话:82827376。
台湾同胞联谊会地址:汉口鄱阳街咸安坊53号,联系电话:82825840。
市政府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地址: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7楼,联系电话:65692267。
(五)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中考优录手续在各区办理,由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本辖区少数民族考生本人及家长民族成份情况进行审核。有关手续如下:
1、领表、登记
属少数民族的考生,到毕业学校领取或在武汉招考办网站上下载(www.whzkb.cn)《武汉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审批表》,考生如实填写,不得涂改,一式两份。
2、持有关证件到区民宗局审查
考生或家长须携带三项证件,即:家长(少数民族方)的户口本、身份证、考生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考生学籍所在辖区民宗局办理。
3、上交毕业学校
将审核确认的优录表交毕业学校,由毕业学校统一上交所在区招考办,各区招考办在4月30日前交市招考办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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