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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中考网 作者:文娟整理 2011-05-10 10:35:34
第一页:2011中考考点:质量守恒定律
第二页:2011中考考点:化学方程式
第四页:2011中考考点:质量守恒定律与化学方程式的综合应用
考点2.化学方程式
(1)定义:用化学式来表示化学反应的式子。(2)书写原则:①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②必须遵守质量守恒定律。(3)书写方法:①正确书写反应物和生成物的化学式;②配平化学方程式,然后将连线改为等号;③注明化学反应的条件及生成物的状态等。(4)配平化学方程式的方法:观察法、最小公倍数法、奇数配偶数法等。(5)化学方程式的读法:从左到右,先读反应物,后读生成物,反应物中“+”号读成“跟”、“与”或“和”。生成物中“+”读“和”。“==”读成“生成”。条件读“在……条件下反应”。(6)化学方程式表示的意义:①表示反应物、生成物以及反应条件;②表示反应物、生成物各物质之间的质量比;③表示反应物、生成物的各粒子的相对数量关系。<2011年中考化学重难点复习——基本概念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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