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责险实施近4年,某学校的使用次数为零
其实,早在3年前,教育部就联合财政部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决定在全国各中小学校中推行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以下简称“校责险”)制度的通知。通知称,推行校责险是由于当前校园伤害事故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学校教育中面临的学生意外伤害风险对学校教育教学的影响日趋严重。校责险推出后可充分利用保险工具处理学校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有利于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
不过,这样一项由学校埋单的公益保险并未改变体育老师“谨慎”的教学:该撤的铁饼还是得撤,上课从来不用的双杠则继续不用。
李浩东认为,校责险一旦生效,就意味着事故的责任在校方,一些家长拿到保险金后,“还会对学校不依不饶。一旦来学校闹,媒体也跟着来起哄。只要是孩子出了事儿,不管三七二十一,媒体定是不会放过学校。我们能不怕吗?”
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故,学校的名誉很难保住。因此,避免在学校体育教学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成了大多数学校的第一选择,类似白雪生所说的从大球到小球的现象也就合乎逻辑了。
有一个更为直观的数据:大理市下关八小校长陈亚琴对记者说,校责险制度施行至今近4年里,该校校责险的使用次数为零。李浩东说,中学阶段学生运动幅度相对较大,但真正动用校责险的情况也不多,平均算起来一个学年只一两次。
体育老师放不开手脚被一些媒体诟病为因噎废食,校方自是有校方的难处。白雪生说,如果属于学校责任的安全事故,做起来已是“保金钱容易保名誉难”,而那些难以判断责任方的安全事故就更加被动。
白雪生遇到过这样一个情况,体育老师在学生投掷实心球之前让学生做准备活动,一名学生并没有按照老师指令热身,在投掷过程中把腰闪了且伤势不轻。这就很难判断责任是属校方还是学生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