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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家有乖牛小妹 2015-04-16 13:54:44
各类优录手续的具体办理程序:
(一)由市民政局和市教育局审核办理的优录事项(三项)
1.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为:烈士子女(20分);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10分)。
2.办理的程序:
(1)初审。由考生本人或家长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包括烈士证、残疾军人证及户口簿等)和复印件,先到市民政局优抚处审核,市民政局优抚处在符合条件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出具已审合格的证明。
(2)复审。由民政局将相关材料收齐,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复审。(区、毕业学校、家长联系方式)
(3)确定名单。市教育局基教处将确定的合格名单转交给市招考办。
3.地址和联系电话: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地址:江岸区高雄路105号,联系电话:85736080。市教育局基教处地址:江汉区常青路56号,联系电话:65608503。
(二)由所在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部队驻地所在区人武部、武汉警备区政治部、市教育局基教处进行审查和审核的事项(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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