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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家有乖牛小妹 2015-04-16 13:54:44
(1)填表。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毕业学校申请领取《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市外流入人口中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绝育户考生申报表》,并填写相关内容。
(2)学校签字盖章。考生所在中学盖章、负责人签名;
(3)审核。持有关证件和材料:A.考生本人及其父母的农业户口簿;B.考生父母一方或双方合办,且在我市查验过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若考生随父在我市就读,其父亲不能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可出具在我市办理的《居住证》(暂住证)。C.独女户考生,须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双女绝育户女生,须出具父母一方的绝育证明;在考生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公示。考生户籍地乡(镇、场、街)人口计生部门对考生父母生育、节育及流动情况进行审核,审查认定后,在户籍地乡镇政务公开栏、及考生家庭所在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公示期5天。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考生,由乡(镇、场、街)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4)复审。考生(或家长)将户籍地审核后的此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现居住地乡(镇、场、街)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审核认定后由乡(镇、场、街)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街乡镇计生办按有关程序报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负责人分别签名盖章)。
(5)盖章签名后的申报表连同考生户口簿、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留复印件),由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所在区招考办复审。(各区招考办主要审核毕业学校和学号的准确性,相关部门是否审核盖章)。
3、联系电话和地址: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家庭发展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20号,电话:85697895。
以上是由十个部门办理的优录手续的。
(六)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直接确定名单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应届毕业年级被评为“女生优胜奖”的女生。
2.初中阶段市级科技小人才获得者。
以上所有优录,考生必须在4月24日前,在相关部门审核完毕,交给各初中毕业学校,各初中毕业学校集中交各区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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